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学校安全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作者:张树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11-24 点击数:

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学校安全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2005-11-22
  日前,国家教育督导团下发通知,决定于今年11下旬至12月上旬对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和福建等五省(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针对11月18日教育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中小学安全和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为尽快落实会议精神,国家教育督导团决定在督查学校体卫艺工作的同时督查学校安全工作,并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此次督查的重要内容。
  对学校安全工作主要督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学校安全计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教育部最近下发的有关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体育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和做好教育系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等三个通知的情况。在对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督查中,也要把督查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督查学校体育场所建设情况和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及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重点督查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类课程情况及乡镇中心小学以上配备艺术专兼职教师情况。
  此次督查的主要对象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地(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
  11月21日,国家教育督导团召开专门会议对此次督查活动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从11月22日开始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检查组分赴上述五省(市)开展督查活动。

教育部通知
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每学期一次
针对近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频发 教育部发出紧急安全通知——
要求各中小学就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专门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演练应急。学生做操集合上下楼时错开时间,晚自习时必须有教师值班,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
教育部要求,各中小学要专门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制度,提出要求,采取措施。学校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学生晚间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施。
通知还要求,各小学要以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学校要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近期各班级都要专门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教师与学生一起参与讨论如何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每一所学校都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通知
教基[200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中小学生的安全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全社会所关注。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发生在校园的学生拥挤踩踏事故急剧增加,对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必须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体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具体办法。
  中小学校要尽快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每一个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要专门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建立制度,提出要求,采取措施。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要制定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防范,避免发生此类事故。
  要特别加强对县镇中小学、乡中心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提高这些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要针对以上学校普遍存在大班额的现实和安全隐患较多的现状,提出有效的事故防范要求。以上学校要尽可能将大班额、低年级学生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学生晚间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二、以检查教学楼楼梯、通道等拥挤踩踏事故多发地点为重点,认真开展校园隐患大排查
  中小学校要认真对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检查本校教学楼楼梯、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将检查情况登记造册,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建设部门提出整改办法。同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目前学校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的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落实好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
  今后,新建校舍的建筑质量、选址、建设等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凡因建设标准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中小学校要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更换不符合购置安装规范的楼梯间照明设施,并落实专人定期检修,发生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三、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要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要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要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组织学生演练一次,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近期要专门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教师与学生一起参与讨论如何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在年底前组织当地中小学校落实以上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中小学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督查组检查学校落实情况,重点抽查农村中小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对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表扬,对有令不行,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以上精神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引起全体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学校校长和教师的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部将采取多种形式检查落实情况,并在全国通报。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录入者:万景华 责任编辑:万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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